DB23∕T 3788-2024 河湖健康评价技术规范(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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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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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20.10,CCS,P 56 23,地方标准,DB 23/T 3788—2024,河湖健康评价技术规范,2024 - 08 - 30发布,2024 - 09 - 29实施,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 23/T 3788—2024,I,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价原则 1,5 评价要求 2,6 基础资料 2,7 评价指标体系 .3,8 评价与赋分 3,9 综合评价 8,10 报告编制 10,11 评价结果应用 10,附录A(资料性) 季节性河流名录 11,附录B(资料性) 线性插值法 19,附录C(资料性) 基于鲸鱼算法和投影寻踪的寒区河湖健康评价方法及装置 20,附录D(资料性) 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21,附录E(资料性) 评价报告编制提纲 23,参考文献 .29,DB 23/T 3788—2024,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水利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河湖长制保障中心、自然资源部黑龙江地理信息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铁男、张柠、王俊、刘喜、李吉元、郭微微、邱朋朋、史忠友、董卫、席宏亮、杨阿龙、关显明、杨光、佟涛、刘爽、王志睿、汪涌泉、候玉侠、赵于昊、王聪、陶紫荆、于雪梅、何宏彬、王艺菲、娄丹、张常俊、司井丹,DB 23/T 3788—2024,III,引言,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声明符合本文件时,可能涉及到7.1.2与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专利的使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对于该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范围无任何立场,该专利持有人已向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承诺,他愿意同任何申请人在合理且无歧视的条款和条件下,就专利授权许可进行谈判。该专利持有人的声明已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备案。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得:,专利持有人姓名:李铁男、张柠、郭微微、邱朋朋、王俊、席宏亮、杨阿龙、孙明悦、王志睿、赵于昊、梁契宗,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78号,请注意除上述专利外,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DB 23/T 3788—2024,1,河湖健康评价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河湖健康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要求、基础资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与赋分、综合评价、报告编制、评价结果应用等,本文件适用于河流、湖泊、水库的健康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0179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HJ 1295 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河流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SC/T 9102.3 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 第3部分:淡水,SC/T 9429 淡水渔业资源调查规范 河流,SL 196 水文调查规范,SL 219 水环境监测规范,SL/T 258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 395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T 712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 793 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3 术语和定义,SL 79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季节性河流,在丰水期形成水流、甚至洪水,而在枯水期河水断流、河床裸露,或封冻期连底冻的河流,季节性湖泊,在丰水期湖盆积一定湖水,而在平水期或枯水期湖盆裸露,或封冻期连底冻的湖泊,4 评价原则 科学性,评价指标设置合理,体现普适性与区域差异性,评价方法、程序正确,基础数据来源客观、真实,评价结果准确反映河湖健康状况,DB 23/T 3788—2024,2,准确性,准确反映河湖健康状况,解释河湖健康与人类行为因素之间的相应关系。 可操作性,河湖健康评价可根据需要进行综合指标评价或单项指标评价,且评价指标计算所需基础数据易获取、可监测,5 评价要求 基本要求,5.1.1,应制定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大纲,明确工作要点、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流程,5.1.2,应按河流、湖泊、水库分类评价。季节性河流指标评价应按第8章规定执行,季节性河流名录见附录A,5.1.3,应将有完整资料的近三年内的年度作为评价年,5.1.4,调查监测点位布设应符合SL/T 793的规定,5.1.5,评价指标计算和赋分应符合第8章的规定,评价指标计算数值处于赋分区间的,应按线性插值法计算分析,在两个已知数据点之间进行近似估计,见附录B。 河段(湖、库区)划分,5.2.1,河流分段应考虑地貌形态、水文特征、河床及河滨带形态、水质状况、水生生物栖息地特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等因素,以县(市、区)界或控制性水利工程建筑物为界划分河段,5.2.2,湖(库)分区应考虑水文特征、水质状况、水生生物栖息地特征等因素,以县(市、区)界划分湖(库)区,5.2.3,自然条件、社会经济背景等因素无明显差异的情况下,河湖(库)可不分段(区),6 基础资料 资料要求,6.1.1,应采用政府发布的公文、公报、统计年鉴,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统计数据等,6.1.2,基础资料缺乏或不能满足评价要求时,应开展现场调查监测进行资料补充。 资料组成,6.2.1,应包括现状资料和历史资料,6.2.2,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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